7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7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由樂安縣怡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蝶棲山泉飲用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進賢縣百味食府銷售的勺子(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新余市日鑫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贛味牛肉(香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江西月池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飲用天然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新余市仙女湖區仙湖水廠(普通合伙)銷售的,標稱新余市仙女湖區仙湖水廠生產的霧源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江西給力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鮮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宜春市蘇氏水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春甜自涌泉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肉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由萬載縣怡康老年公寓銷售的煮米粉,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景德鎮市珠山區八味私房菜館銷售的麻辣香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
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苯甲酸及其鈉鹽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由上饒市廣信區前山百強超市銷售的油麥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江西省蘋果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紅殼),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甲硝唑是一種抗生素和抗原蟲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 第235號)中規定,甲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在所有食品動物的可食組織中均不得檢出)。雞蛋中檢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是其同分異構體。氯氟氰菊酯是中等毒殺蟲劑,具有殺蟲廣譜、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長的特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油麥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在噴灑使用該農藥時配比含量過高,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該農藥降解周期未到、采摘周期短造成的。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由南城縣新鮮農產品連鎖超市南豐一店銷售的小米椒,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資溪縣郵樂送生活超市(普通合伙)銷售的生姜,
鉛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蔬菜中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姜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1mg/kg。蔬菜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蔬菜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鉛可在人體內積累,長期攝入鉛超標的食品會嚴重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對兒童造成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生物毒素問題,為由南昌蝸慧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正陽?花生,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并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查清產品流向、停止銷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